<<返回 法律知识

星秩序视角|贵州省交通事故新规“分项限额”到底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2-07-15 点击量:560

微信图片_20220714095825.jpg




          自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机动车强制保险赔付适用分项限额规定的通知》后,从2021年1月1日起,贵州法院近十年来在审理道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关于交强险不分责、不分项的审理原则宣告成为历史。“分项限额”原则发布以来,该怎么理解适用,不少人在理解上存在较大争议,现笔者就司法适用现状给大家分析一下。


          交通事故中关于交强险的赔偿标准,全国各地在审理适用上,并非是完全一致的。由于地方经济及历史差异,有不同的“司法政策”,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严格按照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严格进行分责分项;第二种是不分责不分项,即无论伤者(车外人员)是否存在责任,交强险在承保范围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种就是今天要重点阐述的“分项限额”。


          分项限额通知发布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自2020年9月19日起开始施行。也就是说,贵州省实施“分项限额”与保险责任限额调整几乎为同步。





微信图片_20220714095832.png





          结合上图,笔者通过几个小例子给大家说说,“分项限额”规定的施行对交通事故赔偿变化将构成什么样的影响。


          例1:2020年8月1日,A驾驶的机动车与B驾驶的机动车相撞,事故造成B受伤,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B承担全部责任,A无责任,双方均无保险拒赔事宜。B受伤后,产生医疗费及住院费共计5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故造成B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营养期90天,护理期90天。经计算,事故造成B的全部损失为20万元(包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该案例中,分项限额尚未施行,交强险总额也未调整,人身损害的总责任限额为12万元。按照前文所述的第一种及第三种处理原则,对于B的损失,只能由B自行承担。若B在2021年1月1日前起诉,按照原贵州省不分责不分项的处理原则,B可以获得12万元的赔偿,自己只需承担剩余的8万元损失。


          例2:2021年2月1日,A驾驶的机动车与B驾驶的机动车相撞,事故造成B受伤,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A承担主要责任(假设责任比例为70%),B承担次要责任(假设责任比例为30%),双方均无保险拒赔事宜。B受伤后,产生医疗费及住院费共计5万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事故造成B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营养期90天,护理期90天。经计算,事故造成B的全部损失为20万元(包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在该案例中,贵州省“分项限额”已经施行,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也已经调整。从具体赔偿来看,医疗赔偿限额为1.8万元,故对于B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由承保A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8万元,剩余3.2万元由A和B按照责任比例进行承担(A可由商业险代为赔付),除开医疗费的5万元,B的其他损失还剩余15万元,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由承保A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计算下来,按照该原则,B可获得的赔偿为:1.8+3.2×70%+15=19.04万元。(按照原不分责不分项原则,B可获得的赔偿为:18+1.8+0.2×70%=19.94万元;按照分责分项原则,B可获得的赔偿为:20×70%=14万元。)





微信图片_20220714095838.jpg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交强险所称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仅只是包含“伤残/死亡赔偿金”这一项赔偿,而是包括丧葬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必要费用、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关于“伤残/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4月2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统一了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同命同价”,自此,伤残/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镇标准和农村标准。


          综上所述,目前贵州省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原则还未完全分责,只区分是否有责。而在很多省份,交强险是严格分责分项的。从上述两个例子中明显看出,在三种不同的赔偿原则下,最终获赔金额是有差异的。针对贵州省的两种原则,对于肇事方有责的情形下,伤者获赔金额虽有差别,但差别不大。对于伤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下,交强险不再兜底,违法成本提高。


          最后,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违法成本也将逐步提高。笔者在此也提醒各位司机、行人,珍爱生命,遵守规则,各行其道,大家平安。




撰稿人:星秩序律师关俐